协议离婚后一方后悔能否上诉

我的一个朋友和妻子协议离婚,双方商定将房子全部归于未成年读高中的孩子所有,房屋的货款由我的朋友来偿还,我的朋友每月给孩子生活费800元,可最近我的朋友对当时的举动非常后悔,因为他的孩子不让他进家门,前妻把家里的门锁也换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朋友应该怎么办,还能上诉变更协议吗?

正常情况下,起诉很难,因为离婚协议已经签字了,上面肯定有民政局章的。只要协议本身没有问题,就按照协议执行。除非他自己出现经济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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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3
想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找证据证明前妻藏匿了财产而你朋友不知道,第二就是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你朋友受到了胁迫,否则是没有可能的。
第2个回答  2013-07-03
通过协议在民政局离了婚的话,如果只是后悔,而没有其他欺骗、胁迫之类的情况,是不能变更协议的,法院也不会受理。不过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变更,但也得有充分的理由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3个回答  2013-07-03
因为离婚导致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当给以必要的帮助,比如说没有住房,对方应当提供必要的住所,你们协议离婚,双方当然应当遵守协议的内容,对于孩子不让进家及前妻换锁的事情,最好是协商解决。
第4个回答  2013-07-03
1,离婚的效力。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的.具有法律效力。
2,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并领取调解书的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过上诉期的,具有法律效力。
3,上述离婚方式,对婚姻部分不可恢复。对女子抚养归属,可以申请变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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