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有效期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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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6
第2个回答  2020-01-05
之前的欠条实际上应该作废了,但是鉴于你朋友没有拿回借条,所以很可能会成为出借人掌握的把柄,别人有心陷害,那你朋友会很麻烦,还是拿回来比较好。
当然,要是拿不回来,也不用太担心,可以用其他证据证明已实际修改欠条的事实或者是已经换钱的事实。如果都没有,那么就很危险了。
最后一次写的借条一般而言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你朋友还有陆续还钱,证明借条所载的事宜仍被双方认可,出借人如果有提醒还款的证据,那么即使你朋友并未还,也不会失效。
所谓时效,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两年过去仍有起诉权,只不过丧失胜诉权。
而有继续还钱,有继续催还钱,就会构成民法上所谓时效阻却,时效的起算必须从最后一次还钱或者催还钱不果那时算起,而不是根据借条的订立时间起算,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法律是有偏向性的。
所以,归结起来,一是你朋友最好把借条都要回来,但是别让出借人太留意以免抓住把柄,可以假装随意提起。
二是你朋友还是需要继续还钱的,别说时效没过,就是过了,别人一样可以起诉,只不过胜诉与否看证据罢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第3个回答  2019-04-16
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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