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能分到财产吗?求有法律知识的人~~

我母亲过逝了,留下一套房子.后我爸爸又娶了个女人,领了结婚证快5年了.期间这套房子要拆迁,故政府分配了拆迁房(目前拆迁房还在建中暂时租房子住的),爸爸说怕继母有想法,准备房产证上不写我的名字,写爸爸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装修若干年后继母会分到这套房子吗?
在这套拆迁房上,赔款是二十几万,若此存折存为继母名下,法律该判给继母多少?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9
1、问题所描述的“继母”如果依法与当事人的父亲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即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继母”有权成为当事人父亲的法定第一继承权人。
如果当事人的父亲或其他人,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形下,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给“继母”,那么不受任何人干涉。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2、婚姻法8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即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五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前,符合实质结婚构成要件的同居男女属于事实婚姻。此种情形下,双方即便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亦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4、继承法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且“继母”与被继承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继母”即有权与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5、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
6、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物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于前款规定。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8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5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85条、186条、187条、188条、189条、190条、191条、192条、193条、194条、195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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