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和信息、安全保密、督办、财务等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协调有关教育协作交流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干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信息服务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调配手续办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工资申报套改和干部年报工作;负责教干、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评先树优和特级教师的报批工作;负责教职工的退休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全县中小学经费的预算、支付、年终决算工作;搞好全县校产档案管理工作;搞好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负责对本单位所属学校、教育经费、专项补助费等项目的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县教育基金的征收等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依法制止学生辍学;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及民办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工作,草拟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规定;负责全县初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