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我们认识两年八个月了,去年有的孩子,现在孩子十四个月大了,不吃奶了,孩子一直是我母亲带着,我们今年春天举行的结婚仪式,没登记,认识以后她一直在我公司帮忙。去年她偷偷的多次给她的亲人汇款。现在由于感情不和,我们要分开(我没有外遇,不是本人个人原因),今年中秋节在我父母不在的情况下,带了四万多现金和孩子,回了娘家,后来,我提出不要她了,她们家开出五万元的青春补偿费,三万元工资,如果要孩子的话,再付三万。共计十一万。后来经人调解共计十万元,解决此事。如果,加上定亲1万1,结婚彩礼1万,共计16万多,我不想付那么多钱给他们。我想咨询一下,她们家人提出的要求合理吗?我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应该对孩子怎么判。我多次到她家看望孩子,他们都不让见,还多次提出如果我不给钱,他们就要把孩子卖了。她没有工作,她想要孩子,我父母想要孩子,我也想要。看样子孩子在她们家会没好日子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