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很急的问题请教,我当了2年民办教师,在派出所做治安队员3年,后又到政府部门工作2年(属临时工),之后我考取了公务员至今10年,请问我的工龄怎样算,是10年还是17年,有何法律依据。万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