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一名学生的家长,在此校今年高校就业的应聘会我实在不是很理解.在今年此学校在10月份办了一场人才招聘会,我的子女于是在这次招聘会中被某公司录取,但是她并不是很想去这家公司,可是没有办法,因为如果他学生被某一家公司录取后,不管学生是否同意,学生只有 这一次应聘机会.如果不去,学校则不安排下次应聘机会;所以学生只有一种选择,只有去.但还有,此学校在就业部和教育部很明显是两个独立的部门,因为学生有些科目还没有考试,但学生已经在外面工作,根本就没有条件等很多原素不能参加考试.于是学校的教育部直接把学生的这 一科直接挂掉.请问,学校是不是只在乎本校每年的就业人数,只在乎学校与招聘公司的某些利益,而对于学生的利益就不应该考虑?
难道学校与公司之间达成协议后,学生在学校所没完成的学业,学分等需要在学校完成的,学校又必需要学生完成的话,那学校是否应该与就业公司达成某种协议呢?而不是学校就直接采用挂科的形式来对待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