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男方的房产,结婚后,愿意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如果男方去世了,女方能继承房产吗?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夫妻二人结婚后,男方将其婚前个人的房产变更登记为夫妻二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各自占有一半的份额。男方去世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二人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女方个人所有,其余的部分属于男方的遗产。对于属于男方这一半的房产,若男方生前立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未立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分配,女方以其配偶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自然有权继承一部分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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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2
男方的房产愿意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之后就属于结婚以后的共同财产了。
如果男方去世,那么共同财产的一半可以作为遗产,由女方及男方的子女以及你们共同抚养的子女继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12
如果男方没有子女、父母都不在了,女方可以继承。
如果男方有直系亲属在(子女、父母),女方最多只能继承50%。
当然,若男方有遗嘱并经过公证,那就按照遗嘱执行。
第3个回答  2020-07-12
按法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另有遗嘱的话,首先会按遗嘱分配遗产。
第4个回答  2020-08-14
房产证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就表示女方拥有该房产,如果有约定份额,则按约定持有份额,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一般认定拥有50%的份额。
如果男方去世,有设立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女方还能再继承男方持有的产权,一般是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分别继承男方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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