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急!!后天考试要用~~

题目如下:
黛美化妆品公司新近研制开发了一种润肤美白化妆品,该化妆品之配方由23个公式和170个相关数据材料组成。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般人无法单独接触到这一资料。刘某是公司董事长曹某的秘书。某日,曹某叫刘某帮助收拾办公室,刘某在曹某在场的情况下无意间看到曹某桌上放置的有关资料。刘某凭借其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资料记了下来。两日后,刘某回老家探亲,酒后炫耀自己的记忆力并将记下的资料全部讲给了在另一化妆品公司工作的妹夫李某。不久后李某所在的娜佳公司对黛美化妆品的配方稍加改良,生产出了质量更好的同类化妆品,抢占了黛美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市场。曹某得知真相后,将刘某诉至法院,要追究刘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刘某辩称:一,自己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仅仅在曹某在场之情况下看了一眼;二,自己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之义务;三,娜佳公司不是采用这一配方,而是采用娜佳公司自己的技术,因此自己没有责任。
问题:
(1)刘某辩解之理由是否成立?
(2)请提出你的对本案的认定和处理意见。

请高手帮帮忙,后天就要经济法考试了~~~O(∩_∩)O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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