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这句话是错误的。行政法的相关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而国务院制定的是基于相关法律的行政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答案是是
追答我认为答案有问题。行政法无论如何都不会首先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而是行政法律。不管是作为部门法还是法的部门,行政法规范一定首先是法律,再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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