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婆婆的名字,离婚时可以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我已经结婚三年多了,现在住的房子的房证是婆婆的名,是婚前他们家的房子,可老公的户口在另一个房子那,那个房子是老公公的名,也是婚前他们家的房子,请问这种情况离婚是房子能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不能。因为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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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2
不能,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属于谁的财产。所以这房子连你老公的都不是,怎么会让你分割呢?呵呵
第2个回答  2010-02-02
当然不能!共有财产指得是你们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
第3个回答  2010-02-02
不能 绝对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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