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位是怎么学习的?

是要把第二学位的所有的课程都学了,还是只学专业课程?可以拿非本校的学位吗?

看你是什么学校,什么专业,有的学校一开始就可以学两个专业的。 你报名,交双份学费钱,该上课时候去上课,该考试的时候去考,而且还要每门功课通通能通过。 当然,有时候课程会有冲突,有一个时间要上两边课程的,你也可以对某个科目申请“免听”, 但是在考试上要是一次没通过就变成考察,两次没通过就不可以再念下去了,必需舍弃一个。 但是具体情况还得看学校的安排。 通常是学习很好,又很空闲的人才读的,要不浪费了钱不说,有时还两头部落好。 而且大学里,不止学校安排的课程要学习,还有许多其他的考试,什么英语四六级,什么计算机,什么职业资格证。。。很多! 其实我本人觉得上大学很容易,但是想读好就不简单,至少你要把你所有必须考的证先考到手,保证这个专业能毕业,能拿到第一学位,才能想别的。那些不负责任的人(甚至有的压根就没上过大学的人),总说大学很闲,说什么吃饭睡觉谈恋爱的,那都是蒙人的!真正想把大学的知识学好的人,是天天泡图书馆的,晚了去还找不到座位呢!除了学习,大学的集体活动也很多,要是你还想上第二学位,基础又不是特别牛,你就不要参加什么社团,什么学生会,什么团委了,这样也许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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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第二学位即获得第一个学位后,通过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得第二个学位的考试(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后,修习第二学历的课程学分修满、并通过在主考院校论文答辩合格、即可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广义的第二学位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现在不少学校一开学的时候就有设置第二学位,让同学们在大一的时候选择是否报考学习第二学位。一般在不影响你正常本专业的学习的情况下,学校设置第二学位课程时,基本是利用晚上、周末的时间来进行上课。差不多两年半左右的时候,全部结束,当然,有包括每科的考试以及最后的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等,基本框架跟全日制本科是一样的。当然,每个学校自身的话,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关规定。

现在也有不少人在校学习第二学位的。
第2个回答  2014-04-21
我现在学的是双学位,如果你觉得你的大学专业不满意,而且你愿意在修一个,不凡试试,不过一般学校要求成绩要优秀,没有放错记录. 第二学士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学习合格可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 我国于1984年开始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当时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招生对象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可根据国家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报考与录取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告,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每年的报名时间约在11月前后,考试时间约为1月~4月,由各学校自行灵活安排,与研究生的报考基本一致。考试的内容除了必要的数学、政治外,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录取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及其它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位授予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两年。根据我国学位条例中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要求,成绩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高教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在学习期间没有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毕业与分配 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须在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获得第二学位者,原则上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工作起点工资与研究生毕业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若在校期间由于种种原因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
第3个回答  2014-04-21
我现在学的是双学位,如果你觉得你的大学专业不满意,而且你愿意在修一个,不凡试试,不过一般学校要求成绩要优秀,没有放错记录. 第二学士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学习合格可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 我国于1984年开始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当时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招生对象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可根据国家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报考与录取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告,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每年的报名时间约在11月前后,考试时间约为1月~4月,由各学校自行灵活安排,与研究生的报考基本一致。考试的内容除了必要的数学、政治外,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录取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及其它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位授予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两年。根据我国学位条例中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要求,成绩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高教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在学习期间没有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毕业与分配 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须在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获得第二学位者,原则上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工作起点工资与研究生毕业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若在校期间由于种种原因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
第4个回答  2014-04-22
第一学位优秀才能申请第二学位 如果第一专业都通过则可申请双专业 可以拿非本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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