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第一继承人女儿存在,儿子已过世,第二继承人孙子有权继承吗?

老人刚刚去世,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两个儿子已经早于老人过世,大儿子留下一个儿子,二儿子留下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三个女儿都在世。
请问孙子孙女是否都有权继承遗产?
法律上是否应该与老人的女儿平分遗产?
我想请问下,老人的儿子去世了但是儿媳没有对老人进行抚养,在老人有生年不曾给予帮助和任何经济上的支持,请问继承遗产上面是否应该另行对待?

  这个就是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了。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根据你所述的案例就是,老人的两个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享有继承权,但因为其早于被继承人去世,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其直系亲属即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

  遗产继承份额是均分成五份,每个女儿各占一份。大儿子的女儿(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女)占一份;二儿子的女儿和儿子占一份。

  我国《继承法》第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在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我国《继承法》第11条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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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4
分成五分,各有他们的子女继承,死亡的由死者的子女代位继承
由此得:大儿子的儿子1/5;二儿子的儿子1/10,女儿1/10 ;三个女儿各1/5
第2个回答  2010-05-24
你好!孙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属于代位继承,和女儿的继承权平等的。
第3个回答  2010-05-24
有继承权的,继承自己父亲那一份,也可以通过法院
第4个回答  2010-05-24
是的,都有继承权,可以协议,也可 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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