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27
你对你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也有继承的权利。
就你母亲那部分,你母亲的新丈夫,以及对你母亲尽扶养义务继子女都可能跟你一起共同均等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2个回答 2010-05-27
如无特殊约定事项,你对你母亲所能分得的部分(大致是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有继承权。具体数额得看继承时你母亲的父母及其新家庭中的成员(你母亲的配偶及其共同养育的子女)的情况,你将与他们均分你母亲占有的财产(不在人世的除外)。
立遗嘱也是可以的,你母亲可以指定由你继承其财产,但请注意遗嘱的效力问题,最好通过公证的形式,如不想通过公证拟定该遗嘱,请注意法律对遗嘱见证人的法定要求(人数须两人以上,且不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该遗嘱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例如与你有债权债务关系或者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等),免生事端。
第4个回答 2010-05-28
第一、如果他们百年之后我有没有继承权,有的话大概比例是多少。 如果没有,可以立遗嘱吗?
如果你母亲百年之后,你有权继承你母亲遗产中的一部分。至于你继承你母亲的份额,应按照继承人的人数确定,因为你母亲的其它子女(含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及你母亲的现在丈夫也与你有同样的继承权。你母亲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
第二、法律关系我是判给父亲的。这个影响继承关系吗?
不影响你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第三、 假如母亲先去世的话继父是第一继承人。如果他不提这个事的话,打官司岂不是很麻烦? 有没有什么办法防止这些麻烦发生?
对于此类事情,你只能多与你母亲联系,当然也可尽人伦孝道。如果你母亲过世对方不通知你,在你知道之后二年内都可以提出诉讼。
第5个回答 2010-05-30
你无权继承你母亲新丈夫的财产,你只能继承你母亲和你父亲的,遗嘱里写的话,算是遗赠了。你母亲的和你后爸爸的不是一回事的。如果后爸爸不同意的话,你怎么获得财产呢,还是先去世没什么关系的。不过有些私下的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