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男方和女方从1999年同居,当时办理的结婚证是托关系办的,双方没有到场,也没有登记存档,现在要办理离婚被告知结婚证无效。2004年双方生有一子,孩子的户口随女方,准生证的办理都是用的这张无效的结婚证。现在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如果起诉到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女方的户籍登记怎么变更?

第1个回答  2010-06-05
现在,我国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到法院起诉也只能就财产分割事宜进行申辩。解除非法同居也无需到法院,因为在法律上这种行为不属于婚姻。法院也无从管辖。如果财产又争议,法院可以按照一般民事纠纷来处理。由于是假结婚证,女方也不存在户籍问题,原来在哪还在哪。现在,既然双方没有其它异议,各自奔东西就算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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