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帮忙回答一下,急!送高分

[案情] 2002年10月21日,甲县徐某从该县家具门市部购买家用艺术品展览橱柜,价款1200元。购回后将其心爱的珍藏艺术品放置在上边。12月26日,该橱柜突然多处断裂倒塌,将放置其上的四件物品都摔在地上,完全破碎或残缺,共计损失5000余元。徐某要求家具门市部赔偿。家具门市部辩称:该批家具是我们为甲县腾祥家具厂代销,该家具厂一直使用质量有缺陷的材料制作制作橱柜,但是质量问题我们概不负责,应由腾祥家具厂负责。腾祥家具厂辩称:根据橱柜的断裂程度,可以推断出徐某在使用该橱柜时有不当过激行为,因此家具厂并没有过错;家具厂委托家具门市部代销已售出两个月有余,并且未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因此损失不应由自己承担。对此,三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徐某就此诉至甲县人民法院。
[问题]:
(1)本案橱柜的质量问题属于瑕疵还是缺陷?(1分)为什么?(2分)
(2)家具门市部的辩称是否成立?(1分)为什么?(2分)
(3)腾祥家具厂的辩称是否成立?(1分)为什么?(3分)

第1个回答  2010-06-03
产品瑕疵是指销售者作为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未达到法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约定的技术要求,未能出现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按计划使用产品。在产品质量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是先未作说明。
2.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产品缺陷是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包括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

家具门市部的辩称不成立,因为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家具厂的辩称不成立,因为他应当负违约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6-03
1.属缺陷,缺陷是指产品不但自身有损害还导致产品以外的人身、其他财产损害。橱柜的断裂不但导致橱柜损坏还导致4件艺术品摔碎,所以是缺陷

2.不成立,消费者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不成立,鉴定橱柜的损坏原因应当由第三方具备鉴定资格的机构鉴定,不能由生产者说了算。三包是法定义务,不管其是否规定都要承担三包,另外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是无过错责任,只要造成了损害就必须要承担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