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1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5号)为正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 第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2. 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其第二审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案件:- 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 - 信用证纠纷案件 - 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 - 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 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

涉外商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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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明确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以及归口办理有...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最高人民法院指...

涉外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

涉外合同在哪里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案件:(一)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二)信用证纠纷案件;(三)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四)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五)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规定的管辖地在哪里?
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规定的管辖地一般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具体情况下也可以由双方协议来认定管辖地,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一、 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规定的管辖地在哪里?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第 一审 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 ...

我国关于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br>二、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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