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到底该不该收?

我家是几年前的商品房,有个所谓的物业,也就两个保安一个工作人员,现在工作人员在大家出行的通道上划上停车线,要我们交每月的停车费,又拿不出什么物价手续,就算我们交了,车子所有在小区的损坏都车主自己负责,请问这费该不该收?我们该部该交?谢谢大家!

第1个回答  2015-04-06
“推荐回答”的观点是错误的,误导了人们,对业主极不负责的!小区的任何地方,管理都应该是规范的,包括停车的位置,这管理职责属于物业公司。业主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划位置,否则造成堵塞造成严重后果,物业公司和车主要承担相应责任。规划好的停车位置,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每个使用者均应交纳一定数量的费用,否则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交纳的费用由物业公司代收,其中少部分归物业公司作为工作报酬,大部分归全体业主共享。

1、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停车费的标准由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无需物价部门批准;

2、权威宣传部门(电视台、报纸、网站)不要随便叫嚣“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停车费”;

3、对于停车费,物业公司是代收机构,收取之后,定期结算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要把停车费用于小区公共事务,开支项目要经业主大会同意。使用程序要符合小区《议事制度》;

4、对于取得了产权的私有停车位(如办了房产证的车库),按房屋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并归物业公司所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8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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