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公司他说三个月后买保险 签合同的,可是过了一年了以各种理由不买保险 也没签合同,经常加班还拖欠工资。请问通过法律能解决和补偿我吗?再如果是离职了还有权利追究过去的那份权益吗?谢谢啦
麻烦再多问一句,我是2014年5月开始上班到2015年三月辞职了,上班时间不满一年,像这种情况还可以追究么?
不满一年可以要求三倍工资赔偿,找劳动局督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