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写无共同财产,无债务,但是离婚后一年,她反而过来起诉我,要求分割我的公积金跟家电,家电是在结婚前就买的,但是她把发票拿走了,现在她说她要分割,彩礼钱不退我们可以理解,家电她现在也要分割,说那是共同财产,因为发票在她手里,然后还要分我的公积金,请问,公积金算是我们当初离婚说的那个共同财产吗?
她是要分割我们结婚这几年的财产,但是当初离婚协议她自己写的,写无共同财产,没提公积金,现在又说要分割,我只是想知道这公积金算她自己写的那个共同财产吗?还是共同财产是共同财产,公积金是公积金,不包括在她写的那里面
追答我的看法是:既然离婚协议上已经写明没有共同财产,当然就包括公积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