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和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 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 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 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 序条例》制定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