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驶的机动车由北往南行驶,在一个小路口与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电动车相撞,刹车距离12米,电动车撞在我车子的右前方侧门和车头灯那里。现在车辆检验已经出来,我的车子性能正常,对方电动车前刹不行,没有牌照。另外,那条小路没有信号灯,但是有限速40M标记和停车减速标记,有人行道,但是撞的地点不在人行道,在道路中央,我当时车速估计60M
现在责任还没出来,请问这个事故我大概会占多少成责任?
责任肯定是我驾驶的机动车责任更大,我想了解下大概会占几成?因为目前医药费已经花了15W了,伤者也快出院了
我估计我当时驾驶的机动车速度有60M,那条道路限速是40,我的刹车距离12米
对方电动车车速也挺快,也没有牌照,前刹车也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