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国外,与其取得联系,对方可以委托办理。
一、办理委托书公证
持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身份证明到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和委托书文本。《申请表》和委托书文本可在使领馆网站上下载,也可以直接在驻外使领馆索取。
二、委托书的内容
委托书文本通常包括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委托原因、委托期限、委托权限、变更或解除条款、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签名、印鉴、委托地与委托日期等内容。只要按照文本表格内容填写就可以了。
有一点要注意,委托书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或按指印,事先签字的委托书是无效的。
领事官员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会交给当事人一张取证单,一般四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妥,当事人按照取证单上的取证日期交费取证就可以了。
三、对方将委托书寄到国内,其委托的亲友拿着委托书,就可以代其办理相关手续了。
追问联系不上原房主,只能联系他家亲人,他家亲人说驻外使领馆人员不予办理,我该怎么办,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