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楼房间距的法律规定

我有一个门面是地下一层和一楼,楼的走向是东西方向,门面在西头,全部的采光来自西面的两个大窗户。现在西面的土地被规划成了另外的小区,设计是紧靠在我门面的西南角的位置,建一座五层高的住宅,这样的建筑合理吗?它的距离应该是多少?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主要是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楼房间的间距通过计算得来。一般要求,楼房间的距离满足后楼在大寒日不少于1小时满窗日照的需求。
一般而言,两幢楼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低于楼高,日照系数处于1:1.2----1:1.5之间。比如,建一10米高的楼房,该楼距后楼不应少于12--15米。因地皮紧张,现在开发商大多以1:1.2为系数。各地市一般都有自己的具体标准。
所以,最简单的测算方法应是楼房间距不应低于前楼的高度。
那两个规范你可以在网上百科一下就可以看到了:)
根据你的描述,肯定已经少于了国家规定的距离。可以主张自己合法的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天天好心情:)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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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2
不合理,我记得是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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