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拆迁,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他的补偿结算表就单单算附属物的价格进行补偿,房屋装修没有补偿,是否合法,就是说无论房屋在拆迁前,是否装修,补偿的程度是一致的,都是没有补偿的,那有进行装修的家庭不就得不到补偿,合乎法律制度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5-17
只要有授权书就合法。但在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按手印是自己的失误。调换过的房产如果仍然是原户主的名字,那产权就还是你爷爷;要是改成你小叔叔的名字就可能已经变了,你要去确认一下。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第2个回答  2014-05-17
不服,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参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追问

在拆迁条例里,是否有对装修的房屋,在拆迁时进行补偿的条例???

追答

各地有具体的规定,您到当地 国土资源局 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