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当年意外去世,没有立遗嘱,我妈是外公的亲女儿,外公后面还娶了另一个老婆(也就是我的后外婆),和后外婆生了两个女儿。外公死后,后外婆直接霸占了房子和其他所有遗产,我查过,我妈是有继承权的,外公的财产我妈也应该享有一部分,但是我妈碍于亲情一直没去争。现在外公的房子拆迁了,拆迁之后得到的所有利益,我妈还要得到吗?求法律层面的解读。
第一顺序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