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所谓合同备案做为签订的依据合法吗?

深圳某私立学校根本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多了,我要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学校居然拿出表做为签订合同的证明,劳动仲裁处也支持了学校的证据。但是事实是根本就没有签,我想请问,这种裁决有法律依据吗?因为根本就不能排除所谓合同备案时的人为因素,全校一批几十个人去备案,工作人员能保证没有疏漏吗?因为没签,学校根本拿不出合同文本,像这种单方面的备案证明有效吗?如果要上诉,我该怎么做呢?希望尽快回复,谢谢帮助!

你这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需要你与学校双方的的签字.既然学校说与你签定了劳动合同,那么他们便有劳动合同文本.此时,你先不要去起诉,但你要在起诉期内,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说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到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真假便出来了.然后,你拿着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在仲裁书确定的起诉期内附上起诉状与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要求进行赔偿.也可以直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仅供参考,不负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28
针对你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主张你必须拿出证据,否则不被支持。其次,你已经进行了仲裁了,所以可以向当地地方法院起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