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
甲方(男方):xxx,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乙方(女方):xxx,女,x族,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现准备于2009 年 09 月 26 日登记结婚,为保障婚后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履行夫妻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避免和减少家庭婚姻纠纷,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在结婚后自觉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要互敬互爱,自觉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和睦相处,互相扶助,共同孝敬双方的父母,相互尊重对方人格。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实行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另一方,更不得伤害另一方的身体。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结婚后因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育.乐.医疗所产生的费用及子女抚养费用,由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务家劳状况比例分担。
第三条:甲乙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必须忠诚于婚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有下列行为: 1.搞婚外情; 2.与他(她)人同居; 3.与他(她)人通奸; 4、嫖娼或卖淫; 5.家庭暴力; 6.赌博.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的,若离婚时有子女,则在离婚后,有过错的一方自然失去子女的抚养权,子女随无过错一方生活,但是,有过错一方必须定期支付无过错一方的女抚养、教育费的,支付数额和方法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第五条: 甲乙双方结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离婚, 离婚后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甲乙双方婚前的债务由债务方自己承担,婚后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个人投资以及投资所产生的债务均由甲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该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