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时候就有跟老板提过,但是他找来一个让跟我学习并接手手头的工作,直到前段时间9月份的时候我要移交工作的时候那个接手工作的人不接收,说是自己也要年底辞职了,完了那时候我才书面写了辞职报告跟老板讲,到现在说是人不好找,叫来个完全啥都不懂的孩子要我带,我真的无语。如果我直接走了不交工作会负什么责任,因为公司扣了差不多1W块钱的工资 我准备直接把手头上8000快的备用金拿走,麻烦明白的人给个建议!谢谢~
如果按合同法辞职报告递交1个月后工作没交接公司有权利跟我追究相关责任吗
追答公司没有这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