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女有继承权吗?

我16岁父母离异,并被判给母亲,二十多岁时母亲再婚,婚后买了房产,房产证写的是母亲和继父的名字。继父有一个亲弟弟,没有子女!请问这种关系,作为继女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我也是在网上查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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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6
情况一:如果你的继父和你的母亲没有留遗嘱,那法律上你就是第一继承人,整个房产都是你的。

情况二:如果你的继父留了遗嘱,并且说他的那份给他的弟弟或是别人,这时你得到房产的一半,也就是你妈妈的那份。

情况三:你的妈妈和继父都留了遗嘱,那法院就会按照遗嘱执行。

第一,第二个情况是基于你的妈妈只有你这一个女儿,否则得话,你妈妈那份遗产得拿出来和你的兄弟姐妹分。但你继父的那份还是按上两个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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