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介绍一下我家房子的情况。
我家房子是70个平方 我妈单位当时分配的是59平方的房子 由于家里嫌房子小,当时增购了11平方 没有给钱《这其中11平方就属于公家房而其他59个平方属于自己的》。房产证也就一直没有办法办理。
事隔10年过去了。现在家里想办房产证 也办理不掉。因为其中11个平方还属于公家房。但是 现在我妈单位已经不要这11个平方了。然后出了证明说明其中11平方已经归我妈所有了。问题来了。 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证 房产局说要缴纳其中11平方的税。但是去税务局缴税 税务局又说 没有房产证缴不了税。现在情况就是 房产局说你不缴纳11平方的税就不能办理房产证。但是税务局又说你不办理到房产证就不能缴纳这其中11平方的税。
想问问大家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