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贷款通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第二十七条 除小额农户贷款外,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 机构。 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 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二十八条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