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全文最新
1. 为加强伤病残军人的退役安置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二、退役安置重点 伤病残军人退役后的安置,重点包括以下方面: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协同卫生健康部门确保伤病残军人的医疗待遇得到落实。在退役安置过程中,为伤病残军人提供必要的医疗...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1. 退役安置优先权。伤病残军人退役时,享有优先安置的政策。2. 医疗保障和抚恤补助。伤病残军人在退役后,将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和抚恤补助。3. 就业创业扶持。政府和社会将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措施,帮助伤病残军人顺利融入社会。4. 教育优待。伤病残军人的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一定的优待政策。二、详细...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士官,医疗期满后可选择退休安置,审批权限不同。初级士官和义务兵中的一级至四级残疾者,由国家终身供养;五级、六级残疾者则按国家规定进行安置。有意愿者可选择退役后由国家供养。安置计划包括伤病残军人的退休审定和去向确定,涉及残疾抚恤关系转移及住房、医疗保障...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伤病残军人的住房补贴标准被大幅提高:《规定》明确伤病残退休军人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发,安置地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购(建)房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算确定,中央财政定额补助...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与解放军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首次以军事行政规章的形式对伤病残军人的退役、安置、住房及医疗保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其中,伤病残军人的住房补贴标准显著提升,如不足10万元的将按10万元计发,而在高房价地区,还将给予地区性住房补贴。对于分散供养的一级...
对于伤残退役军人的安置
法律分析: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1)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2)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
伤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办法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7条的规定,退役的伤病残义务兵将根据病情轻重,由地方政府负责送医治疗或回家休养,相关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若在服役期间已患慢性病,退出现役后病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治疗,经济困难者由地方政府给予补助。安置政策: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残疾军人安置新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因公、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