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懂法律,但是知道今年国庆期间严打,朋友由于打架被警察抓,双方身体没有伤害,只是拳脚而已,但是我朋友在拘留所警察给他一个单子签字,好像是什么刑事拘留的,然后对我朋友说是代表国家惩罚你,之后通知家属劳动改造一年。虽然不懂法律,但是轻伤害都算不上为什么就要劳动改造一年呢?这是判刑吗?这是按照哪条哪款的法律作出的惩罚?是否国庆法律就要严格,严的有依据吗?太多的不明白,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应该依照什么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感觉警察执法过度该去哪里说理?谁监督警察?谢谢,打架是不对,尤其是国家的庆典期间,但是我总是想不至于身体都没有什么伤害,只是以“代表国家惩罚你”就关一年吧,什么时期不都是要依法办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