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哥哥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的女孩,双方见面后都觉得还满意,所以就订亲,期间花费了1万多元;认识时她不久,她们家要搬家(她们家煮的比较偏僻),不够钱买房,向我们家借钱买房,我们家又出钱供她们家买房,当时双方家长口头明确约定,这钱是留着结婚时用的,她们家说“钱已经花在前头了,结婚时就不用花费那么多了”,并且说结婚随我们家挑日子;前些时间我家提出年底结婚,她们家百般刁难,最好我们家妥协,可是她们家都不同意了(她父母和本人),有提出要还钱和退亲(具说那女的又许配给了另一家);我想问结婚前我哥哥(在外打工)是辞了工作回家的,如果退婚,男方可不可以提出感情方面的赔偿?他是否构成骗婚?
希望是专业人士给出意见,如果你周围有相似的例子也可以说说!
认识是在08年,结婚预备在09年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