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条要账

朋友欠我5千块钱,给我打了一张欠条,但是到时间了还没还。我如何才能通过法律手段拿回我的钱,要走一些什么程序,应该去什么机关办理?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八种证据类型。欠条是书证之一。我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仅有录音的证据,则证明力较弱,债权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1
有书面欠条,应该不复杂,数额又不大,不必请律师代理了,持欠条写好诉状到对方所在地法院去立案,然后按程序审理即可。
诉状不会写可以在网上搜一下诉状的格式,或找律师代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03
找律师,去律师事务所。
第3个回答  2010-03-03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去法院正常起诉即可

还有疑问,可以再联系我,祝好运!
第4个回答  2010-03-03
先去找他要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