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以“你是人事管理员,自己没有与自己签劳动合同”为理由,在辞退我时不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我09年7月进公司,2010年3月4日公司说我与公司文化不吻合为理由辞退我。我进公司是否,我的前任交接工作两个月后才离职,但是却没有给我签合同,今天在辞退我时,我要求赔偿,公司就以“你是部门负责人,自己没有与自己签劳动合同”为由,不赔偿我,另外公司还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
现在我要求公司赔偿以下项:
1.辞退赔偿金1个月工资
2.补交养老保险
3.未签劳动合同,赔偿2009年7月至2010年3月间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请问各位法律专业人士,我这样要求合法吗?
其中辞退单没有给我本人,只是给我看了一下,刚开始一张理由是“与企业文化不吻合”,第二张是“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而实际公司根本没有培训过。因为没有辞退单,我就不离开工作岗位,老板叫我去守大门,说工资跟普工一样,说我不离开就打110,我因为怕他们软禁,所以离开了,并去劳动站备案了,但是劳动站说协调,给我两个月的赔偿金。我不知道劳动站是不是收了好处,因为老板当初就说最多给我两个月的赔偿金。
老板还扬言说我斗不过他,说他有的是钱,说会摆平。
大家给我说说,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0-03-04
1、类似于你的案子我碰到过,如果老板动用关系你很难拿到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的。
2、你还少要了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
3、如果时间精力容许,建议提起劳动仲裁,不能没被打死先被吓死。

参考资料:http://fsls315.com

第2个回答  2010-03-05
1.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公司未缴社保属于违法,应当补缴。
3.公司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2009.8开始,而不是7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3-04
你可以找个律师帮你打官司,律师费用他门只拿百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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