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法律高手求解!二十年前离婚后房产问题

原先在农村!女方离婚后户口迁走(女方离婚十八年后到城里买房,有了户口,男方己然在农村),因农村没产财证!只有户口薄:女方在男方家分得有十几平方住房面积(没有房子;土地面积自己修),(写了个书面协议)。现在男方农村…政府征地,转居民户口,政府赔了钱!分了房子。政府征地是按户口和人头分耕地钱和赔住房平方(一人三十平方)。都没有女方的名子(户口不在这了),所以村上没女方的份。但女方拿协议来男方分钱!让十几平米面积拆钱给她!二十年前协议有效吗?有追加
问题是女方二十年没有到男方取得她的房子(现在男方己把女方面积修建房屋)。女方现在听说征地才来.如何让女方不分"或协议无效,这边征地方式是:有本地户口人的.每人用自身原住房三十平面积换安置住宅三十平米.如一家三口:原住房一百三十平.换九十平方,剩下四十平方按钱折算补偿.当然不足九十就反补偿政府!如何让女方不分!谢谢

女方没有权利主张,这个不是协议的问题,这个是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问题。
一、女方嫁入男方后,户口转移到男方的村里,取的该村集体成员的资格。
二、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三、政府征地补偿,补偿的村集体损失的土地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补偿的对象是村集体,而不是补偿给某个个人,如何分配政府的征地补偿款,由村集体民主决定。
四、女方在18年前离婚后就离开了村集体,转移了户口,已丧失村集体成员身份,没有该村集体成员身份,也就没有权利参加村集体对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也没有权利分配补偿款。
五、总之:没有集体成员身份,就没有权利获得因集体财产被征收而获得的补偿。
六、女方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房屋,存在的仅是建房面积也就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对房屋的拆迁补偿,女方也没有权利享受。
七、所以:女方不能获得土地被征收的补偿,也不能获得房屋因拆迁而获得安置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2-15
1、房产若在离婚时没有约定清楚归属,双方任何一方可以要求继续请求分割该房产;

2、如果任何一方在20年中没有主张房子的归属,也不影响其权利主张,因为双方对房子所拥有的权利属于物权,不受法律时效限制。
第2个回答  2010-04-23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本案中政府征地的补偿款本案中的女方无权享有,女方仅可以就自己享有的部分房屋产权主张部分权利。
第3个回答  2010-04-22
1、双方已离婚。女方户口自然不在户口本上,耕地没有女方的份,那么所征的耕地补贴自然没有女方的。2、至于住房平方的补贴应按当时所协议的按照十几平米的面积分钱给他。该协议是有效的。
第4个回答  2010-04-22
女方有权利得到这笔钱。因为书面协议的规定中并没有关于年限的设定,因此这份协议始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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