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的地契,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手上有一张1950年的地契,请问到现在为止,它还有法律效力吗??麻烦回答。该地契没有人和我争的,只是村政府说已经无效了,但是我觉得它是1950年的,已经是解放年代的新中国了.......麻烦个我一个答案~~~~万分感谢

1950年的地契不具有法律效力。
理由如下:
一、1950年6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该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宣布,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可见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我国土地改革完成后,所有的土地契约就随之废止。
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因此,解放后颁发的私有土地证或者地契现均已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经过土地改革,可能是无效的了。即使有效,也可能过了时效。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57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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