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09
我们因感情不合互相猜疑,口角不断想离婚。我们99年结婚。当时嫁入他家时他家只有一套农村里面77年时盖的二层石头房,是公公盖的。他家只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已出嫁,但户口未转出。我们婚后未分家,但我们常期在外地工作。婚后又在市场上自建了一套三层半的房子,(这房子应该是以前他们的菜地大队收后建了市场,优先买给当地居民,市场收入他们持有小股,没有房产证,当时公婆只出了六万买了这个地基,后建造全是我老公的钱,(这个市场周边的农村都到这里买东西)后大队开了证明我公公死后写了我老公的名字。马路边还有一块菜地是我婆婆的,现在所有人都在那里盖房了。城里还买了一套按歇房和车库,有一儿4岁半一女八岁半,有部份现金在股市。现在公婆一直是我们在养,包括公公的丧事。请问我们这财产怎么分?
1.公婆原农村的老房子能分吗?公公前年才走,只有一个婆婆。现又把娱乐场建在我们门前。
2.农村市场上建的房子公婆也出了钱属于赠予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原是公公名后改老公名,公婆只出六万元,其它是我们出的)
4.城里的房子和车库那一定是夫妻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