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所说的一般主体可不可以简单概括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如题所述

所谓一般主体,指只要求具备总则中规定的犯罪主体一般性条件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也称为普通主体。刑法总则中对犯罪主体的共同条件做了一般规定:(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3)自然人。符合总则这个一般性条件的犯罪主体,就叫做一般主体。因此,一般主体不是以年龄来划分的,如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犯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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