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链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因为公积金的贷款比较长,当时说要三个多月,我们也比较急于装修,当时和房东签了希望他能提前搬出的协议。(已经交了房钱的40%的定金)。现在手续已经全部办完了,差不多再有半个月房东就能拿到全款了(即银行下放剩余的贷款),可房东却以没有找到新的住处为由不肯搬出。说即使拿到银行的贷款后也要再住两个有,或者拿到钱后马上搬出但要我们承担他所再租房子的两个月的房租!
我觉得他这样太过分了!我们已经没有按协议的规定让他提前搬出了,而且按道理,如果他要再住两个月也是应该付给我们的房租的,毕竟房子已经是我们的了(房子已经过房,他也已经拿到钱了)!
我想按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原则,不管怎么样,他拿到房钱的全款后也是应该搬出交钥匙的!当然,如果他确实有困难,我们可能通容几天的,但也没有道理要我们给他交房租啊!
我想知道,如果房东坚决不搬,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现在正在通过链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我们是应该通过法律来起诉链家还是房东?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条文?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