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家给了我2万元彩礼钱,我父母买了近3万元家电,并在领了结婚证证后给了他8500元买衣服,婚礼未办,现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请问,我可以拿回多少钱?另外,我俩领了结婚证后的收入算不算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以彩礼为例,如果两人说好结婚的,婚前女方收取的大额财产,一般属于彩礼。结果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女方要返还。小额财物视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返还。如果在婚后,没有明确彩礼的,即便赠与一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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