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雇主这种克扣工资方式肯定是不认同的,因为只有法定几种情况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扣除部分工资,所以说自然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但是在中国职场上基本上没有人会死扣着法律条文来办事,因为对于雇主来说克扣员工的工资,员工就算到了政府部门投诉成功最多也就是补发给员工工资,并不会另加处罚,而员工还要浪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讨回自己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老板为什么会作出这种规定和这种选择我想你也应该明白,你所在的企业员工流动性肯定很大,如果无法忍受或者不愿忍受的话,还是用脚投票,结算了工资就离开吧,社会大环境如此,个人是很难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