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做了人家的贷款担保人,怎样才能退出

我有个朋友被蒙骗的签了一份贷款担保,贷款人是他丈夫的妈妈,那笔贷款是在我朋友没结婚前就已经存在的,他妈妈一直都没偿还,然后让自己儿子作了担保人,到结婚后他妈妈竟然让儿子把贷款担保人转到我朋友名下,当时她丈夫跟妈妈知道我朋友对贷款担保方面的事情不懂,让我朋友做了担保人,现在我朋友又没工作,又没有收入的,还要带着小孩,我想问有什么办法可以退出担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18

第2个回答  2020-01-23

担保人在合同结束前是不可以退出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扩展资料:

贷款担保人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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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0-26

第4个回答  2018-10-09

做了别人的贷款担保人,如果别人没有还贷款,而且还逃跑了的话,担保人是撤不出来的。
因为已经做了担保,在贷款人跑路的情况下,根据担保的性质,债主有可能向担保人追债,由担保人来进行还款。

但哪怕无需担保人来进行还款,担保人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只要这笔担保人的责任未解除之前就要算负债,在做贷款时银行会考虑您的负债比,也就是说除非您的收入要能覆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加上您本身要做的贷款月还款额的两倍,银行才可以批贷。

所以只要贷款没还,基本无法继续从银行贷款了。
不过担保人有追偿权,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向法院申请强制其财产来冲抵贷款本息、滞纳金和手续费。

扩展资料:

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只有担保人偿还贷款,但是担保人有追偿权。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其财产抵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滞纳金和服务费。担保人只对贷款负连带责任,即借款人不还贷款,必须由担保人偿还。

参考资料:担保人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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