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老公离婚,他不肯,还没离,然后又一直住在我婚前买的房子里,我该怎么办?可以让他搬出去吗?

如题所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的问题比较复杂,这里面涉及好几个法律关系,需要一一为你解答。
首先,你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现在还没有离婚,那么现在你们的夫妻关系还在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是有扶助义务的,即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简而言之就是夫妻之间在生活上有相互帮助、扶持的义务。如果他没地方住、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生病需要照顾等等这些情况里,你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扶养责任。
其次,你的婚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是属于你个人支配和处置的一部分财产,但是不代表着男方不可以居住,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住在另一半的婚前购置的房子里,尤其是男方处于需要扶助的阶段,你更加不能赶他出去。
再次,如果男方没有被扶养的必要,但是因为双方情感纠纷,女方希望男方办理自己婚前购置的住所,这可不可以呢?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法律并没有对这项权利赋予强制力,如果男方执意不肯搬离,女方也是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
如果想真正的解决这个问题,只要男女双方离婚,这部分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女方个人独有,所有权、使用权都属于女方,男方就必须搬离住所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59条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刑法》第261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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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31
你们还没有离婚,所以没人能断家务事。如果已经离婚,他就没权利再住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31
你没有离婚,还是一家人,他不搬出去你还真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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