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证据在法庭上有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11-11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安装窃听器进行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都可作为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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