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房主不配合怎么办?

我所在地山西太原,2008年买一二手房,2010年想过户,一切过户手续都有,就是房主后来户口变动,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和换代后的新身份证不一致,所以房地局不给办,执意要重新开证明,证明是夫妻或者证明身份证一致方可办理。
在我们的协商下房主同意给我们开证明,可是事情又出来了,他们是在老家结的婚派出所让去老家办理他们不管。一来二去,托了一个月的时间房主怎么都不配合。
我想求大家帮我分析看看,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非得用结婚证么?当时我们买房时有签协议,房主将来无偿配合买方过户的。
是这样的:住房过户,买的他们的二手房。

即使房产证上是一个人名字也不表示房产是他一个人的,那结婚证是为了了解这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若是婚后,就需要夫妻双方都在场才能过户的
如果房主不配合,可以申请民事调解,再不行只有华山一条路了,法院起诉,应该没问题的
咨询下律师事务所
祝你好运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2
1.过户啥意思??
房产证还不是你的名字
要是这样的话 你的脑子也太大了
好几年都不是你的名字 那也不放心呀
请明确问题
我即时关注
第2个回答  2017-03-05
1、由于户口不能强制迁出,如果买卖合同上没有约定户口违约的问题的话,法院也不会受理。
2、关于房东户口没有迁出的通常处理方式: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为了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
(2)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3)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
(4)要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5)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6)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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