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如何加名字或者办理赠与?如何公证?

我朋友买了一套房子,名字是他的,贷款还要还很多年。现在发生了一点事情,他同意把房子给我,贷款他来还。
我查了相关资料,知道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不能加名字或改名字的。那么我现在如果和他签订协议,约好贷款还清,房子就是我的,是否有效?
或者去公证是否有效?
如果有知情人知道以上问题涉及到什么法律条款,将名字告诉我,我试着去学习一下,谢谢!
注:朋友是普通朋友,没有亲戚关系

  还在银行贷款中不能办理!也无权进行公证赠与。因为贷款期间的的产权对于你来说属于不完全权利。这个期间,你无权进行转移交易,财产分割。但你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书上注明该房产权属归谁,银行余下贷款由谁承担。待银行贷款还完后,再协助过户到你妻子名下。这些内容在财产分割书上写清楚,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20
如果协议没有法律无效条款,那么应该是有效的。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必须过户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如果你朋友将来反悔了,你也就只能收他的违约金,房子不能通过法律形式要求你朋友给你。
最好是约定好违约金,如果房贷还完后,对方反悔不将房子过户给你,可以收取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为合同所摄价款的20%以内,超过的不被支持。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办不了公证。
必须等对方还完款过后才能更名,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屋不能的任意买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