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已认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从立法意义上看,《行政诉讼法》已认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应视为是对《行政诉讼法》的一种补充。人民法院对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必须作为法律依据来适用,是无权对其审查的。如果行政法规与其他法律和法规有冲突,法院可以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专门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来选择法律法规的适用。对于国务院各部门的部门规章,法院才有可能对其规定提出异议并逐级上报后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到国务院对该规章进行审查。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效力高于《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高于司法解释。从立法意义上看,《行政诉讼法》已认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应视为是对《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的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赵大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赵大光庭长—《行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2版page52-53。
新解释、新精神、新要求:促行政许可依法而行。——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第1个回答  2014-01-10
该司法解释是法律秩比规定更高的解释,法律解释,当然,优先于法规。追问

最高人民法院有权立法吗?难道中央政府的地位没有最高人民法院高?
司法解释是法律吗?你为什么说法律解释优先于法规?有依据吗?

在我国,法院实际上不能废除行政法规的原因是最高法院比国务院低半级,也就是中央政府的地位高于法院。而地方法院不能审查地方法规的原因是,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人大更比法院级别高,所以审查不了。所以行政诉讼法才说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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